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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182185 发文字号: 陕交办〔2012〕75号
发布机构: 办公室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转发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主题分类: 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: 2012-07-10

厅直有关单位:
    现将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》(陕财办教〔2012〕72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《事业单位财务准则》(财政部令第68号)及《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加强对专用基金的管理。
    二、为便于省厅对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进行核定,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,按照文件规定的核定原则,对本单位职工福利基金和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进行核定,于2012年6月10日前将核定的提取比例及依据上报省厅。
    联系人:杨戈      电话:88869065

    附件: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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